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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江苏自考物流管理修订过渡通知
来源: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12-3-21 14:33:49

各市自考办(考试院、招考中心),各县(市、区)自考办,南京财经大学、常州大学

  为更好地贴近社会需求,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,全国考委对物流管理专业考试计划进行了修订,并下发了《关于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(专科、独立本科段)考试计划的通知》(考委〔2011〕5号)。根据全国考委的要求及江苏省开考的实际情况,经充分听取主考学校意见,江苏省决定对物流管理专业进行修订。现将修订后的物流管理专业考试计划及过渡办法通知如下:

  一、修订后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(专科段、本科段)考试计划自2012年5月开始实施。

  二、2012年4月及以前报名参加物流管理专业本科段考试的考生,已通过本科段原计划中“经济法概论(财经类)”、“物流企业财务管理”、“物流管理软件操作(实践)”、“概率论与数理统计(经管类)”和“线性代数(经管类)”五门课程中一门或多门的,根据修订后的考试计划,在满足选考课的要求后,其余的课程可以替代新计划中除“英语(二)”以外的其他公共基础课,其学分总要求应不低于被替代的课程。

  三、已通过本科段原计划中不考“英语(二)”的换考课程中的“中国文化概论”和“当代中国经济运行”的,在新计划中计算选考课的门数及学分。

  四、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领取条件及本科段学位课程不变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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